根据学校教务处的最新通知,从本学期起结业生需携带学院开具的带本人照片的证明及身份证参加考试。证明上需有学院相关证明人签字,且公章请盖在照片部分位置上。
请需要参加重修考试的结业员工带好一寸照片,到学院教务办(计算机楼B335)开具相应证明,一门课程一张照片,并携带证明及身份证参加重修考试。
望周知!
上一条:关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五)推免名单公示 下一条:转发: 关于2009年春季学期本科生选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