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4级、2015级本科生部分公共基础课全校统一期末考试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2016年1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统一进行《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A》(含重修)和《数学物理方法BI》(含重修)课程考试。
2016年1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统一进行《高等数学AIII》(含重修)课程考试。
2016年1月8日(星期五)下午3:30-5:30统一进行《大学物理BII》(含重修)课程考试。
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00-3:00统一进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含重修)课程考试。
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统一进行《大学外语III、IV》(含重修)和中心校区2013级《大学外语V》(含重修)课程考试。
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00-3:00统一进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B、C》(含重修)课程考试。
2016年1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统一进行《线性代数A》(含重修)课程考试。
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统一进行《大学外语I、II》(含重修)课程考试。
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3:30-5:30统一进行《工程图学AI、B、C》(含重修)、《道路工程图学I》(含重修)课程考试;
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00-3:00统一进行《普通化学》(含重修)课程考试。
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统一进行《高等数学AI、BI(I)、CI、D、E、F》(含重修)课程考试。
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下午3:30-5:30统一进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含重修)课程考试。
请有关单位提前做好期末考试准备工作。各校区教务办或学院负责安排考场,协调监考教师。正监考教师由授课学院或中心安排,副监考教师由员工所在学院安排。在授课中心人力不足的情况下,正监考教师由各员工所在学院协助安排。
教务处未统一安排课程的考试按惯例由各校区教学管理部门、学院以及授课单位协商安排。